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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奖金按比例上交 揭秘姚明、刘翔的“份儿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15: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52分报道,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运动员富起来了,排名榜上的收入按照百万元来算了。不过,他们中很多人的收入并不完全属于个人,还需要向培养他们的机构缴纳“份钱”。那么,运动员需要缴纳多少“份钱”呢? 中国之声连线记者王延辉进行介绍。

  主持人: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听到有些运动员在大赛后获得了不少奖金,也听到国家体育总局部分项目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抱怨运动员没有上缴应上缴的“培养费”,那么运动员需要交纳多少钱呢?

  记者:中国女子网球运动员单飞之后,按照中心之前与队员签订的协议,队员需向中国网球运动发展基金上缴奖金收入的8%,或是商业资源开发收入的12%。小球中心主任孙晋芳表示,她们所交的钱是给中国网球运动发展基金,不进网协的账号。之所以与这几名队员签这样一个协议,是因为我们希望这几名队员能始终对中国网球抱有一颗回报的心、一颗感恩的心。孙晋芳称毕竟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离不开国家支持和投入。

  据了解,姚明年缴300万元。按照最初的设想,中国篮协“狮子大开口”,要从姚明每年的收入中抽走50%。但姚明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根据外电的报道,最终大概为税后的5%,也有报道称只有3%。

  按这个比例计算,中国篮协每年有可能从姚明那里拿到210万元~350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姚明的个人收入来说,这只是一笔小数目。姚明自己在自传中也说,最终他们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

  对于刘翔,需要上缴一半收入。刘翔的商业开发由中国田径协会全权管理,他的广告收入分配原则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分配政策,运动员占50%,教练员拿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占20%,中国田协留15%。据称,刘翔由田协统一开发,上海市不再进行相关开发,避免了恶性竞争,保证了各方面的最大利益。

  (中国之声、中国广播网联合推出新闻线索提供平台,您可将新闻线索发至邮箱:xwxs@cnr.cn 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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