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逐渐收紧之际,2009年的第一个地王的改规申请最终夭折。
北京市规划委9日发布公告称,因为有3个竞买人对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持有异议,因此决定终止修改广渠路15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
这意味着,纷纷扬扬已经月余的“地王拔高申请”最终未能获得通过。
去年6月30日,央企中化集团旗下地产企业——中化方兴力挫SOHO中国、保利、华远、远洋等劲敌,以40.6亿元的高价拍得广渠路15号地,成为当时的北京新地王。
而在成功拿地半年后,中化方兴向北京规划委申请调整规划:在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该项目西北侧的A4-1地块,建筑控制高度拟由60米调整为80米;位于东南侧的A4-10地块,建筑控制高度拟由80米调整为100米。
拔高地王的做法,被外界解读为开发企业降低拿地成本,向社会转嫁开发风险,从而引起舆论极大争议。
“地产三剑客”之一、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近日接受本报专访时曾表示,高价拿地后修改规划是开发商的惯用手段,一旦拿了一个地王后,开发商为了降低风险,往往会设法跟地方政府谈条件,比如提高容积率、修改规划等,而地方政府出于多种因素“最后一般都会批准”。
而北京土地部门一位负责人近日曾对本报在内的媒体表示,他个人认为拿地后容积率等核心规划指标不能修改,但对一些细节性问题提出修改申请是可允许的,但最终是否被通过要依据法定程序。而中化方兴对15号地的规划修改申请并没有涉及核心指标,社会之所以如此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是2009年的第一个地王。
北京规划委公布的资料也呈现了业界的一些不满声音,“公示期内,我委通过网站和信函的方式共征集到358条公众意见,其中反对意见91条,同意意见189条(包括9条其他竞买人的意见),评论性意见78条。”
而“反对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拍卖后再修改规划条件,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修改规划条件的理由不充分”、“影响相邻用地的日照和采光权”、“高价拿地后修改规划条件推高房价”等方面。
来自竞争对手的反对意见最终导致中化方兴的改规申请流产。
北京规划委表示,鉴于2009年6月30日参与广渠路15号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活动的12个竞买人(含竞买联合体)中,有3个竞买人对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持有异议,我委认为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没有得到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同意,因此决定终止修改广渠路15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
除广渠路15号地外,北京还有朝阳区安立路西侧居住用地申请修改规划,拟在容积率不变的情况下将建筑高度局部调整至80米(原为60米),绿地率增加至35%。
目前,北京规划委还未对这一改规申请发布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