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市医改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二楼1号会议室召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专题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沈晓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叶明忠出席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医保办)、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纠风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有关处室和市医改办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叶明忠同志传达了1月21日国务院医改办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重点介绍了该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做法、经验和国家要求。会议还专门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汇报。
沈晓明同志指出,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安徽会议精神,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社区就医问药的实情,按照国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好本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二是要做到科学比选,优化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在文件中保留方案一和方案二,并采取方案一,逐步过渡到方案二,同时,要积极研究比方案二更好的方案。三是下一步工作,市医改办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相关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结合社区卫生、公立医院、医疗联合体改革,加快研究形成符合中央精神、上海实际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