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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加强中央扩大内需管理的主要措施加强国债项目管理 进一步争取扩内需政策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09:35  国家发改委网站

  芜湖市加强中央扩大内需管理的主要措施

  加强国债项目管理进一步争取扩内需政策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根据会议统一安排,现将我市扩大内需项目实施管理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汇报如下:

  国家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来,在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府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围绕“统筹协调、统一申报、归口争取、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市形成了立即动员、快速部署、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新增中央投资争取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全力以赴争取中央新增投资

  国家以人口多、人均财政收入低、人均GDP低、历年中央投入少的地方给予重点支持为分配原则,资金分配向农村“水电路气房”和城镇卫生、教育领域倾斜,对我市争取资金支持是不利的。但我们克难攻坚,超前谋划,资金争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2009年底,我市共争取中央新增项目330个,下达资金6亿元。

  项目编报和资金争取过程中,我们强调“五个结合”:一是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争取下达自主创新资金1.75亿元,包括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动安全试验室、整车试制中心、电动转向系统(EPS)项目13480万元、国睿兆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化高频脉冲调制器产业化项目400万元;争取下达富春印染节能改造300万元。二是与打造综合交通枢纽相结合,争取下达宁安城际铁路资金6000万元,顺利启动征迁工作,目前已完成47%的拆迁量。三是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争取下达廉租住房资金2.23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资金1.1亿元。四是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争取下达重点产业和技术振兴资金3329万元、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530万元。五是与推进城市化进程相结合,争取下达污水处理工程8250万元、供水基础设施资金1250万元。

  二、扩内需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把好不容易争取来的项目建设好,让省、市领导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百分之百”地将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落到实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

  为加强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市成立了以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制定检查工作意见和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市、县、区分级监督检查工作体制和机制,定期召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关键领域,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整改问题。

  一是做好自查工作。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抽骨干力量参加,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所有载体单位负责实施的新增中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报告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能按时开工、按时序进度完成工作量的项目,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推进;限期内未按要求推进的责任单位将被问责,有力督促了项目实施力度,确保按时开工,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做好迎检工作。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以来,我市共迎接了各类中央检查组6批、省政府检查组5批。为全力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我委牵头,全权负责汇报材料、安排路线、资料调阅,统筹协调建设、财政、审计、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合力,尽最大努力把我市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展现给检查组。例如,9月20日—28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来芜进行廉租住房专项审计,所有部门的上报资料、审计署要求解答的有关问题都必须与我委沟通,统一口径;审计署的反馈问题由我委起草上报,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提供。

  2、加强资金筹措,确保配套到位

  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是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决定性因素。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需配套资金10.02亿元,其中廉租房需配套资金6.82亿元。为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做好财政预算安排。中央新增投资支持方向主要集中于政府性投资领域,也是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央支持的民生工程,我们做到年初有预算安排,科学制定资金计划,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平台作用。市、县(区)建投公司作为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负责筹措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各县区、开发区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由其所属的建设投资公司负责资金筹措。针对县区建投公司融资能力相对较弱,融资借款期限短等情况,市政府加大对县区资金调度力度,市建投公司2009年新增对县区调款70亿元,同时为县区建投公司提供担保27亿元,增强县区融资能力27亿元,确保县区项目特别是廉租住房项目急需资金。对各县区资金调度实行一周一报,由市建投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3、完善旬报系统,建立督办制度

  为及时掌握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8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省发改委发改明电﹝2009﹞10号),结合芜湖实际,由我委牵头建立各载体单位联络员旬报制度,按时统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动态掌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统一数据库。

  为督促各载体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力度,各责任主体单位将相关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半月一报,抄报分管市领导,各分管市长直接负责,分头调度。市政府督办室、市发改委挂牌督办,对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实行月通报制度,以最快速度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明确项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以杨敬农市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扩大内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按各自分管领域、管辖范围进行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各责任人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研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

  对各县区、开发区组织实施的中央投资项目,县区、开发区为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央投资项目,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扩大内需检查组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是否切实履行职责,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国土、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5、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芜湖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满足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多渠道、多方面的社会监督,我市所有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如实公开,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资金下达情况、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邀请媒体记者参加中央和省组织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级检查组来芜检查活动、市里专项自查活动;主动向媒体记者提供有关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所有信息;鼓励和支持《芜湖日报》、芜湖电视台等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向全市公开发布。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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