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汽车以旧换新截至6月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07: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张海燕)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不论是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还是按20号公告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主均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到车籍所在地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于6月30日截止。

  记者在商务部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汽车以旧换新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后,不论是调整幅度,还是国家财政支持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对拉动内需提升效果显著。

  有关专家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是今年拉动内需的重要手段,不过由于以往补贴金额吸引力不够,这项政策如何实施好备受关注。商务部有关官员日前指出,在提高了补贴标准后,以旧换新收益已高于作为二手车交易收益,政策应该有较强的吸引力。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们在补贴标准绝对值上有差距,但是差距已不大,有的车型补贴已接近日本,有的甚至超过了有些欧洲国家。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汽车商品的特殊性,加上我国实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车辆的注册、回收拆解和注销都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需要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车主报废旧车、购买新车都需要一定时间,相信政策调整一段时间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中国质量报》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