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消费者黄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花5.48万元购了一辆新车。使用一周后,出现停车后无法启动的故障。售后维修人员修好后,又连续发生类似问题。几天后,汽车喇叭又完全无声,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汽车电路有问题。一周后,汽车发动时发动机发出“刺耳”的异响声,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气门、汽缸积炭,发动机燃烧系统全部因高温烧蚀。
连续故障使黄某对车的质量和维修技术产生疑问,遂将4S店投诉到有关部门,要求经销商更换一辆同型号同价位的新车,并赔偿有关损失。
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企业负责免费维修,并承诺5年或10万公里质量担保。
【点睛】
像汽车这样价值比较高的耐用消费品,刚使用不到一月就连续出现故障,消费者难以接受,但由于汽车三包规定迟迟没有出台,消费者的权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呼吁汽车三包规定尽快出台。对此也提醒消费者,当汽车发生故障时,要到4S店进行正规维修,每次维修都要做详尽记录,注意收集证据。《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