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检方称彭长健10年期间,共接受18人121次贿赂。在列出的17笔受贿行为当中,渝中区公安分局新大楼,从土建开始,直到空调安装,整个过程彭长建收建筑施工方、装修方贿金超过百万。
在渝中区公安分局新大楼土建工程中,彭长健收受贿赂82万;大楼内装修过程中收受贿赂3万。大楼施工过程中,彭长健还收受另一参建公司26万余贿赂,当时这家公司董事长的侄儿刘某在渝中区公安分局升任出入境部门副处长也由彭长健帮助搞定。
他在渝中区公安分局新大楼消防工程中,彭长健收受贿赂15万余,空调系统安装过程中收受贿赂12万余。
彭长健“帮助”原经侦总队民警谢岗升任副总队长,收受贿赂20余万。
他“帮助”垫江县原公安局局长徐强晋升,收受10余万。
他收受“黑老大”马当、岳宁、王小军贿赂146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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