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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04:16  重庆晨报

  ■受贿罪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的受贿罪名有54起,陈洪刚对大部分事实都没有异议。2007年3月,陈洪刚要求某置业公司董事长王某低价出售其公司开发的某知名楼盘的一套面积185平方米的花园洋房。“当时的市场价是每平方米6500元,而他买成每平方米3888元。”检察官说,陈洪刚的买房价,比市场价低57.8687万元。2008年上半年,陈洪刚受王某请托,利用担任交警总队长的职务便利,为该公司设置公交站点,还为王某办理了渝A××111和渝A××666的特号车牌。

  陈洪刚感悟:我当领导的时间比较长,以为什么事情都能够开后门。买这套房子,我以为是对方给的员工内部价,根本不知道是市场价的打折价。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要。我从事了多年法律工作,就是要犯罪,也要去遮脚背。这笔指控是连脚背都遮不到的事,但这个事实我认了。

  A

  在陈洪刚的受贿指控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款发生在2007年底,检方指控他收了唐某以陈洪刚妻子刘某投资重庆某贸易公司分红名义所送的20万元。

  “这是借款,不算受贿。”陈洪刚说,当年,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时,谈起让各自的老婆一起开公司。陈洪刚同意了,但要求老婆必须要参与出资和具体的经营管理。他们出了20万元。2007年底,爱人拿了20万回家说是公司分红。“我问她在公司做了什么?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就要求把钱退了。2008年,爱人又拿回了20万元,说这是公司注销退的本金。”

  检方拿出了唐某的证词证实,唐某是“以分红为名行行贿之实”。检察官还说,之所以陈洪刚会在去年6、7月份补个借条,是因为当时市公安局在搞内部整顿,陈洪刚担心事发才补的,是为了逃避打击。

  陈洪刚辩解:当时家里装房子,我就用了之前的20万,但“当作借的”。但爱人一直没有去还,我也因为参与去年3·19案子办理,没时间过问。2009年6、7月份,我以爱人名义打了一张借条给了唐某,借条的时间打成了拿钱的日期。

  B

  直接收钱收物

  20万分红实为别人行贿

  特批特号车牌

  “666”5连号车牌换钱

  检方指控,有多个行贿人送钱给陈洪刚后,身为交警总队长的陈洪刚,为他们特批了诸如666、111等特号车牌,甚至还特批了4连号、5连号的车牌。

  据陈洪刚讲,特殊车牌号,是必须要经过总队领导批示的。比如3连号的车牌,副总队长以上领导可以批,4连号以上的车牌只有总队长和政委可以批。副总队长以上的领导,还可以批一些个性车牌号。

  如果新车想沿用旧车车牌,一般要求是必须旧车牌使用超过3年,对未超过3年的,也只能经过总队领导特批,才能沿用。过了期的驾照,一般必须重新考,只有总队领导审批同意后,才可以不用重考。

  找开发商买超低价房

  市场价6500元他买成3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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