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再审两高级警员 重庆警员涉黑窝案初步见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02:06  第一财经日报

  彭长健对467余万元财产、陈洪刚对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程维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及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8日分别受审。至此,重庆市已审涉黑高级警员人数增加到6人,其警员涉黑“窝案”初步见底。

  第二个“厅官”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日开审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彭长健是继文强后,重庆打黑打掉的当地警方第二个厅级官员。

  彭长健系工人出身,1980年进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由普通民警一直干到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渝中区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在抓捕悍匪张君的过程中,时任渝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彭长健得到了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赏识,于2005年底被提拔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兼任政治部主任和党委委员,一直到去年2月才免去政治部主任,但仍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年9月4日上午,彭长健在重庆市委办公厅参加会议期间,被重庆市纪委的人当场带离会场,并予以“双规”,当月27日被批捕。此后,当地曾传出彭长健“因病身亡”的消息,但据一位参加了庭审的人士转述,2月8日出庭的彭长健看上去精神很好,讲话很有条理,并且思路清晰,讲话都习惯性地把问题归纳为几大点。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治安管理、人事安排、办公楼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等事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18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71.1065万元。其中来自当地黑帮老大马当、岳宁等人的贿赂有146余万元。

  另外,彭长健在渝中区公安分局新大楼土建工程中,收受贿赂82万元;大楼内装修过程中收受贿赂3万元。大楼施工过程中,他还收受另一参建公司26余万元贿赂,当时该公司董事长的儿子刘某在渝中区公安分局升任副处长。他还在渝中区公安分局新大楼消防工程中,收受贿赂15余万元,空调系统安装过程中收受贿赂12余万元。

  此外,彭长健还有另两起“卖官”行为。一是2007年5月,彭长健“帮助”原经侦总队谢岗升任副总队长,收受贿赂20余万元;一是“帮助”垫江县原公安局局长徐强晋升,收受10余万。

  不过,彭长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467.5628万元。

  在庭审中,彭长健对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指控无异议。但他认为自己无索贿情况,也没有因为受贿做出危害国家的事情,并对受贿金额计算方法表示不赞同。对于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项指控,他表示“不能说服自己接受”。

  彭长健与他在仕途上的“贵人”文强一样,均对其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不过与文强的1062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相比,彭长健仍是“小巫”——当地相关部门2009年9月27日向媒体公布的数据是:“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文强和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已批捕)以及骨干成员等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买官卖官、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侦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资产价值上亿元,尚有涉案资金转移海外在追查中。”

  另一个“黑白警员”

  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还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陈洪刚于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南岸区慈母山温泉城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兼),南岸区清理“三金三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车牌、职务晋升、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54家单位及多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1999年2月以来,由于陈洪刚对岳村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包庇、纵容,致使该组织及其成员在重庆市南岸等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长期逃避打击,坐大成势,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还指控,陈洪刚对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陈洪刚为了将自己违法、违纪所得的资产进行分散、隐匿,于2001年通过他人分别伪造了“陈洪海”、“王洪江”两个名字的居民身份证。2001年6月、8月,陈洪刚分别利用伪造的两个居民身份证在招商银行高新区支行、渝中区支行开设了个人账户,并将其部分非法收入存入上述两个账户予以隐匿。

  至此,原重庆市公安局涉黑高级警员中已经有6人受审,分别是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以及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