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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五次提高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19:03  第一财经网

  CBN记者 林小昭 发自广州

  2月3日,广州市民政局对外界表示,从今年1月起,广州将目前城镇平均低保标准从355元提高到398元,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271元提高到303元。并相应地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介绍,这是广州第五次统一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证标准,提高的平均幅度为12.33%。通过此次提高标准,将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面。预计新增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新增20000多边缘困难群众进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多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

  其中,去年10月,广州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原来的220元调整到271元,使得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76%左右,此次城镇与农村一起提高,使得农村低保标准占与城镇的比例仍保持基本不变。

  李治臻说,广州最终要实现一个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目前的调整是着眼于让广州的困难群众享受广州经济发展成果来考虑的。至于自然增长机制,未来将按照物价等指数来建立。

  在财政投入方面,据广州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介绍,经过测算,此次提高低保标准,广州市一级财政要投入约1700万,区和县级市要增加5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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