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消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2月1日表示,截至1月31日,共有55个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交了到2020年减少或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这是各国为促进气候变化谈判取得成功而发出的积极信号。
在1月3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设定的提交期限截止前,共有35个工业化国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中期目标,20个发展中国家提交了限制排放的中期目标。提交承诺目标的国家的排放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78%。
公约执行秘书德布尔表示,这些国家的行动为联合国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并行的双轨机制下主持气候变化谈判注入了强劲动力。德布尔指出,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艰巨挑战还需更大的雄心,不过现在承诺的这些目标无疑是各国愿意将谈判推向成功的明确信号。
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挪威等工业化国家提交的减排目标同这些国家在去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前提出的目标基本相同。挪威承诺的减排幅度最大,目标是到2020年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30%-40%;欧盟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0%-30%;美国和加拿大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7%。
中国提交的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也与会前提出的目标一致: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到45%;将非化石燃料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提升到15%;同时,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使森林覆盖面积增加4000万公倾,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