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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违法”现象何以盛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日前,证监会严打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行动有山雨欲来之势,有券商更罕见地发布内部告急文件,严令要求各从业人员注销与自己有关的账户。这些再度暴露出困扰证券行业多年的“全员违法”潜规则: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但事实上,券商对从业人员炒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整个行业基本处于“全员违法”的状态。

  明知违法而为之,明知“全员违法”而难杜绝之,这一怪现象背后隐藏着什么潜规则?这一潜规则盛行的原因又是什么?

  有券商高管透露,要求证券从业人员不炒股,就像要求医生不能生病一样奇怪。首先是每个人都有理财的权利;其次,从业人员自己炒股,对市场才更有感觉,也能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所以,只要不涉及内幕交易,券商对员工换个名字炒股基本采取默许的态度,甚至有券商鼓励员工将相关账户转到自己公司名下,以赚取交易佣金。

  而监管层担心的似乎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从业人员私自炒股时,会带来“老鼠仓”、“内幕交易”等“负产品”。

  不过,法律禁止的应该是内幕交易行为本身,而不应禁止从事这类职业的人进行正常交易,同时剥夺他们的理财权利。十几年来的事实证明,仅因担心从业人员进行内幕交易就禁止他们炒股,在实践中既不可行,也不可能。

  笔者注意到,监管相对规范的发达国家,在法律实践中并不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恰恰相反,他们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证券买卖,而这种证券买卖必须接受监管当局的全面监控。他们查处的,不是哪类人士买卖股票,而是这种买卖行为是否属于内幕交易。在美国,不但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就连政府部长、副总统也在买卖股票。

  严打只能打一时,却难根治“全员违法”之怪现象。堵不如疏。西方成熟的市场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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