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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进出口银行设定30日期限清收不良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03:16  商务部网站

  据尼日利亚当地媒体报道,尼进出口银行已设定30日期限,要求拖欠该行贷款的债务人最迟于2010年2月27日前偿清欠款。过期未还的,该银行将通过媒体公布债务人的公司名称和经理姓名,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据悉,尼进出口银行截至2009年8月20日累计贷款146亿奈拉(约合9700万美元),其中72%为不良贷款,69%(约6700万美元)甚至被认为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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