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熊海鸥)春节长假是消费者聚会、探亲、旅游、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昨日,北京市消协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
在购物方面,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尤其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兜售的食品、烟花爆竹等物品,购买年货时要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电器产品时,应认准指定品牌和销售场所。同时注意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以免被动陷入循环消费境地。在选择预付费消费方式时,应谨慎选择,最好不要大量购买。
在外出、就餐、旅游方面,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如提前预订就餐,最好以文字协议形式保存,并保存好用餐发票,以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选择旅行社要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避免过分注重价格,陷入低价陷阱。
此外,近几年一些不法之徒往往利用消费“中奖”信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邮递信件、互联网聊天信息和电子邮件等途径行骗。消费者切勿轻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尽管每年春节期间家政行业都面临用工紧张问题,但市消协仍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企业,认真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贪图便宜接受路边私揽和上门推荐的非正规家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