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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确保保障房用地增量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00:04  中华工商时报

  据国土资源部“双保行动”专项调查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9年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04万公顷,同比增加30.9%。在今日上午举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国土资源部在供地环节达到了确保民生用地、扩内需保增长的“双保指标”,2010年国土部按照国办4号文件的要求,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

  去年底中央已要求,保障房供应计划从原先的2011年解决747万户增至2012年解决1540万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表示,明年继续大规模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180万套廉租房和130万套经济适用房。相对应的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今年国土部要合理制定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并要以制度化的形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009年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地虽然到位了,但根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2009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中,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结果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还差76.4%。保障性住房完成率低于预期。显然,与卖地的热情相差甚远,不少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并不积极。另据国土资源部方面的反映,尽管保障性用地划拨到位,但一些地方政府试图通过修改规划等方式将部分已供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改变为商品房、商业物业建设用地。这不免让期待中的人们有所担忧。

  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管理。落实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规划配建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能够分割成宗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同时,还要规范土地使用合同管理。在合同中严格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等约束性条款。以划拨方式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还要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依法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的标准及缴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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