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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为全省保障性住房供地开"绿灯" 即报即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8日 15:4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海口1月28日讯(记者 陈发卿)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为全省保障性住房供地开“绿灯”,优先保证全省保障性住房供地,确保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海南省将采用计划单列方式足额保证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双限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突破计划指标的可先行办理相关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办理追加指标审批手续。建立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即批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该省将加强用地供应管理,科学统筹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业有序发展。通过科学制定并执行房地产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在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用地计划指标,差别化配置房地产发展用地,增强房地产用地供应时序与结构的科学合理性。该省对各类用地供地方式也有明确要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双限住房用地可采取招标方式供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应采取挂牌或拍卖方式供地。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至2010年3月底,海南全省暂停审批出让房地产用地。房地产用地出让审批恢复后,严格按规定限制单宗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规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严格限定开发用途、开竣工时间和开发利用条件。

  该省各市县国土管理部门今年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比较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土地资源。沿海一线海景和具有特色优势资源的土地应优先安排作为高端度假休闲旅游项目用地。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严禁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用于商品房开发。

  据介绍,海南省近期将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商“圈而不用”、非法占地、擅自改变用途、非法流转等违法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和土地主管部门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价款的收缴,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缓交或延期缴交。

  (责任编辑: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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