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
国企老总趁企业改制之机,隐匿公司巨额收益大肆侵吞国有财产,是犯错还是犯罪?昨日上午,纠缠于该疑问的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下称“上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在上海一中法院获得了明确的答案,他被判决贪污罪成立,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2000万元。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秦金龙侵吞公款3580余万元。而在去年3月起诉之时,秦金龙被指控在企业转制过程中隐匿三块土地,涉嫌侵吞国有资产1.61亿元。据了解,这一差别主要是扣除了相关运作的成本以及税收,最终确定这一收益。
另外,该公司财务经理丁蓓莉、公司监事长张勇也因侵吞公款1820余万元被判贪污罪,前者被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后者因自首等原因从轻发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据了解,此案的突破源于此前沸沸扬扬的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雇凶伤人、非法倒卖土地案的曝光,因为周小弟“倒卖”的土地正是来源于县房总在三林地段的不动产(周小弟去年底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在法庭上,秦金龙辩护时说:“我承认有错误,但不是犯罪。”他认为,三大地块并没有这样的问题,龙柏地块属于动拆迁共建配套项目,本身就不属于改制评估资产;至于懿德地块,上房公司当时持有的土地临时使用权证是真实的,改制时该地块的资产评估价格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审核,不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形。秦金龙的辩护律师李小华也认为这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而非犯罪。不过,法院最终做出了有罪判决。
另据了解,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查封、冻结了中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秦金龙等人名下房地产、存款、汽车等大量财产,本案赃款尚未被三名被告人实际分配,已经全部追缴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