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植
进入2010年,李强(化名)越来越忙。他管理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即将迎来一轮增资,资本金从6000万提高至1.2亿元,其中绝大多数新增资本来自数位民间企业家,其国有出资比例则能从原先的60%降至30%。
李强正在谋求实现这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从“国有创投”到“民营创投”的身份转变。从“国家队”退出,是他目前最主要的目标。
国有转向民营
让李强不愿意继续“吃皇粮”的主要原因是,他希望绕过《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这个紧箍咒要求国有创投公司需要将上市公司的10%股权转交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李强清楚,目前其所在创投公司国有出资比例达到60%,无论他们股权投资的任何企业上市,都必须承担将10%上市公司股权转缴社保的义务。最极端的情况,可能是他们必须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全部上缴,不但投资零回报,而且还要对其他民间出资人做出相应利益补偿。
这已有先例。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特锐德的唯一国有股东——崂山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需要将其持有的全部特锐德股票——333万股划转社保基金;另一家上市公司立思辰的国有股东——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保基金划转265万股,自己只得留存98万股。
而成为“民营”的自由身,则有可能无需满足这一要求。
李强所做的6000万增资,就是想让自己管理的人民币基金能顺利规避,但是他自己都不敢确定6000万民间资本增资,是否能够达到“身份转变”的效果。
“尽管《办法》实施半年多,但对国有创投或国有性质创投的身份界定,仍是一片模糊地带。”针对国有创投如何避开国有股转持社保义务的“身份”界定,;李强曾听说多个版本的参考答案,他自认为比较可靠的有两个版本,一是国有创投机构出资比例不能占据人民币基金的单一大股东、二是民间资本占人民币基金出资比例得保持在至少60%,但他至今说不出一个标准答案。
转让豁免前的挣扎
寻求豁免转持社保资格,是多数国有创投最初的应对策略,但现在有些人已等待得有点失落了。
除了国有创投公司通过注入民间资金,稀释国有股权比例以外,多家国有创投机构已考虑参考类似FOF模式,转型成一家母基金管理公司,职责是募集资金,再将资金交给其发起成立的“民营化”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如一家国有股份占60%的风险投资机构,先发起成立一只国有出资仅30%、民间募资高达70%的人民币基金,即使后者投资的企业进行IPO审批时,其高民间出资比例的“身份”,能帮助它成功绕过“国有创投”身份。
同时,一些国有创投机构也会在产权交易所提前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
2009年9月,同样是国有性质的无锡力合创投将持有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6%股权在深圳以每股16元协议出让,受让方为珠海清华科技园和力合创投(常州)公司,受让发均为力合创投的子公司。外界认为每股16元转让价偏低,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开盘平均股价都在60-70元。
“我们转让的主要是国有创投参股数码视讯的部分股权。”无锡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海峰表示,尽管损失部分投资收益,力合创投其他民间出资人还是对这笔股权转让感到满意,若是上述股权全部转交社保基金,他们将颗粒无收。
但是,这样的模式蕴含诸多道德风险:一是提前转让价格基本会低于企业IPO报价;二是国有创投机构将拟上市公司股权提前转让给第三方,可能存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