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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清理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 22:3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董映颉 北京报道

  决策层求解高房价难题的政策调控之手,在指向地方政府时,却面临着一场尴尬的较量。

  1月13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再次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等规定。据住建部一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地方“救市”政策清理首当其冲的就是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减免优惠政策。但是,在中央发力调控下,地方政府却表现得不那么积极。这场事关地方利益的政策“博弈”远没有结束。

  矛头直指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出台的楼市救市政策正面临着住建部的“清理之手”。

  一住建部消息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地方“救市”政策着重清理的是与“国十一条”要求相悖的政策,地方需要废除2009年出台的一些减免优惠政策,比如减免土地出让金、税收优惠等政策,其中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减免优惠政策。

  据了解,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依附于土地和房产的形形色色的税费,是支撑地方政府财政的主要力量。因此,在2008年国家表示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调整房地产业扶持政策之后,有19个城市出台了土地出让金减免的优惠政策。

  “以往的调控政策之所以一直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中央政府把房地产当做民生问题,希望房价能够让大部分老百姓承受得起;而某些地方政府则是把房地产当做经济问题,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是地方政府最关心的问题。正是这种中央地方利益的不一致,导致许多很有针对性的调控政策到了地方却无法执行。

  事实正是如此,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年终盘点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比2008年增加140%。

  仅以北京为例,2009年通过招拍挂方式成交的各类土地达247宗,成交金额达928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45.9%。

  杨少锋认为,此次中央明确地方政府作为房地产调控的首要责任人,并对地方政府刺激房地产的“救市”政策要求清理,说明中央已经意识到整治房地产首先需要规范的是地方政府的行为。

  地方“化解”中央调控

  而土地出让金环节的优惠政策清理,只是最初一个环节。

  上述住建部消息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对地方“救市”政策的清理除了购地环节的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还将清理开发、销售各环节中的税费优惠补贴政策,取消地方上分拆发放预售证等做法。

  然而,与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频频发力相比,部分地方政府似乎却出现了调控动力不足的现象。在去年的房地产优惠政策陆续到期终止后,一些地方仍在延续以前的优惠政策,有的城市甚至又出台优惠新政。

  就在“国十一条”公布的当天,杭州市政府公布了购房入户、财政补贴、购房住房公积金及交易税费等29条优惠政策。类似的在2009年12月底,南京、青岛也都陆续出台房地产新政,分别包含购房补贴以及优惠政策顺延等等。

  从内容上看,这些政策似乎都与中央房地产调控的基调相悖,但住建部等中央决策部门却并未有明确表态。

  易居研究院北京所副所长牟增彬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中央终止营业税优惠,明确土地出让金缴纳等相关条款后,地方的优惠政策自然终止。但在中央尚未提到的政策领域,如购房补贴、信贷等,地方政府仍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

  对于目前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对市场可能存在的影响,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主要表现在市场对后市的观望上,一旦中央的调控政策无法在地方真正执行,市场表现还会回复到2009年的状况,因此调控的关键还是中央与地方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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