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学东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已经引起监管层的重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可能导致一定的风险。在不久前的一次内部论坛上,银监会一位官员也提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有可能给银行带来不良资产。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就是地方政府组建的不同类型的公司,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通过划拨土地等,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基本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保证,融入资金后重点投向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周小川指出,政府融资平台主要有两种融资方式:一是以政府所拥有的土地作质押进行融资;另一种是用综合收费能力来保证项目的还款能力,而不是靠项目自身的收费能力。这就带来很多挑战,解决不好可能造成政府融资平台还款能力欠缺、银行产生不良资产等问题。
上述银监会官员表示,地方政府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要权衡风险。他举例称,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个别高速公路车流量很小,而这些公路的还款来源是通过收费实现的,如果车流量小,靠收费是很难按期还款的,这直接导致银行的坏账。因此,投资一定要和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安邦咨询高级分析师贺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监管层和金融机构要警惕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可能潜藏的风险,其直接受害者就是商业银行,可能成为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高发区。
贺军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容易形成风险有两个原因,一是它们一般财务负债率过高;二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扩张过快,其项目往往都是公用基础设施,短期内回报一般都较低,虽然有地方财政作担保,但地方财政有限,很容易形成坏账。
贺军建议,商业银行贷款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时,要有长远眼光,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把有限的资金投到真正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