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婷婷
在西方国家及亚洲地区的日本、我国台湾等地区,消费金融公司已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个贷领域,与信用卡、商业银行个贷业务三足鼎立,市场份额接近30%。而随着京沪蓉三地试点获批筹建,大陆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始起步。
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新生儿”被赋予了“促进国内消费”、“丰富金融机构类型”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美好愿望。但面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挤压,短期内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群是否将集中在信用资质较差的消费群体?新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否有效控制此类客户的风险?一连串的疑问令业界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前景表现出种种担忧。
消费金融公司是驶入一片“蓝海”,还是啃着一根“鸡肋”?
为谁提供消费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论证是否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要点之一,这关系到如何对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环节进行系统性设计。
在制度设计之时,监管部门将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定义在刚刚工作的年轻人,需要装修、旅游及购买耐用消费品的年轻家庭,力图以此区别于商业银行业务。
然而,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鸣飞认为,商业银行开展的信用卡、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业务(如宁波银行的“白领通”业务)利率更低、贷款额度更高,这将对消费金融公司有很强的替代作用。短期内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将局限于信用资质较差、贷款期限较长的客户。
面对风险更高的客户群,消费金融公司依靠什么对客户进行甄别、控制风险,是另一个大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李春顶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所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系数较高,在西方国家此类业务的大规模开展得益于健全的个人征信系统。而在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尚显落后的大背景下,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增大,并导致消费金融公司不得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弥补损失。
对此,成都银行负责人认为,服务中低端客户是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宗旨。该行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将主要依靠央行征信系统对客户进行甄别,并借助信用评级公司获取其他关键性数据。同时,该公司也将在实践中探索积累自己的小额征信数据。
“在试点阶段,用户需求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对用户的选择空间充裕,央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信息是够用的。”他说。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则强调,在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的同时,消费金融公司也将接入公安、社保、财税等数据系统,全方位考量申请用户的信用资质。“国外消费金融公司建立自有征信系统一般需要3~5年时间,如果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也能在此时间段内积累自己的征信数据,对发起行也是一笔财富。”他说。
消费金融公司能否完成各项使命,今年上半年即将进入业务运行阶段的试点公司,将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