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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蒋志洲
昨晚,记者得到消息,上海浦东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据悉,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是全国首批获得试点的三家之一(其余两家不详)。
2009年8月,银监会出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采取的是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按照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涵盖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除车贷和房贷)、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
业内人士表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中国银行将成为上海消费金融市场的最大赢家,借助百联集团强大的零售渠道,业务开展将会相当迅速。同时,在如何保证贷款花在消费这一问题上,上海银监局官员之前曾经表示,倾向于非直接发放给消费者个人,而是通过商户,实际消费后由银行付款。按照这一思路,百联集团同样可以从中获得实惠,从而实现双赢局面。
但也有人士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虽然广泛,但并未将房贷和车贷这两块最大的个人贷款业务纳入其中。此外,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以前,市场上已有银行推出“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贷款业务,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亦无明显优势,盈利空间仍有待观察。同时,消费金融公司还需要关注自身的经营成本和风险控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