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黎洁
在审计署日前公布的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中——
本报讯 针对审计查出的2008年度中央单位存在的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财政部对201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进行了分类,并要求中央单位编制详细的政府采购计划。
2009年12月30日,审计署公布了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关于中央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整改,财政部已经在201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增加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等分类,并要求中央单位对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详细的政府采购计划,为逐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创造条件。
此外,针对审计提出的“尽快修订《预算法》,推进财政管理的统一完整和公开透明”的意见,财政部正在积极推进《预算法》修订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的意见,财政部已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落实:一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二是继续推进预算公开,初步建立起了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了2008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并加强对地方预算公开的指导。
据悉,审计署《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布后,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1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