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消息 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于去年12月31日宣布,UT斯达康已经同意支付300万美元的罚金来和解其贿赂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一案,并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美国联邦司法部指责UT斯达康为了获得利润丰厚的商业合同,花重金邀请中国一家公司高层出境旅游。2002年到2007年,UT斯达康支付将近700万美元,帮助中国一国有通讯公司数百名雇员到夏威夷、拉斯维加斯、纽约等美国观光胜地参加短期“培训”,共计225次,平均每人花销5000美元以上,并且将旅游花销作为培训费用入账。另外,该公司还向中国和泰国的通讯公司的雇员及其家属提供美国公司的就业机会,向在美国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培训”费用。美国司法部称,该公司已经承认违反了《国际反腐败法》,UT斯达康公司将需要分两次支付共计300万美元的罚金。而相应的司法部已同意不起诉UT斯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