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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免税转让”时代终结

  A股迎来制度性利好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衡道庆

  国务院日前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业内专家认为,个人股东减持税收新政是对国家税制、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在A股走向全流通途中,该政策将有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衡道庆

  今年将有3830亿股限售股解禁

  据Wind资讯统计,2010年两市共有688家上市公司合计3830亿股的限售股解禁,市值近6万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最大的年解禁规模。同时,今年“大小非”解禁将退居二线,“大小限”占全年解禁总量的比例达到78%。到年底,两市流通股占比将达九成,而随着创业板公司批量挂牌,市场还将陆续迎来创业板公司限售股的上市流通。

  “刚过去的2009年,两市限售股解禁总量也很大,个人股东减持过程造成了资本市场财富效应的再分配,但对这部分投资者的税收却存在一些漏洞,也就出现了对诸如陈发树巨额减持一类问题的讨论。”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彭砚苹表示。

  她认为,个人股东减持限售股税收新政有利于发挥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作用,而范围也只限于跨越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原发股东,通过IPO和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个人投资者继续免税,有利于实现资本市场税收的公平和公正。西南证券首席分析师张刚表示,这项涉及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也是个税、福利税、烟酒销售税等一系列税收措施的延续和完善,“在2010年信贷投放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可能放缓的背景下,财政政策的推动力度仍将维持,因此完善税收体制、开源并扩大财政收入将是一个持续的思路。”

  有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这项政策调整将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构成制度性利好。该政策将鼓励战略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缓解2010年限售股解禁压力,稳定市场运行。但对个人持股股东实际减持及市场趋势来说,新政策并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对卖方来说,新政实施前后的区别只是在于:去年卖出可以全额获利,今年就只能80%获利。政策并不会遏制或者杜绝个人股东减持,但其减持心态会因此发生一些变化:或者调高预期,将减持的目标价位上浮两成;或者甘愿打八折抛售。而是否减持,仍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张刚说。他也提到,这项政策并不会限制中小板或者创业板财务投资者的进入,“只是他们的利润空间缩小了一些”。

  彭砚苹表示,个人减持限售股税收新政的出发点并非调控二级市场供求及走向,其实施也不会对市场运行趋势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由于中小板公司、创业板公司个人股东持有限售股情况较普遍,在这部分公司上市带来‘造富’神话的同时,新晋富豪们也将在一年后面临征税问题。”她说,对这部分特定投资者来说,给股权的买卖价差收益“打个折”一来有利于平抑普通投资者的心态;二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熨平未来因大股东减持而产生的股价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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