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里约热内卢12月24日讯 驻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处消息,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于今日收到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通告阿方根据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2009年第13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受调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4011.20.90、4011.61.00、4011.92.10以及4011.92.90。
相关利益方可提交证明材料,直至初裁报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涉案企业应于收到调查问卷时起30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参与调查的相关利益方应随材料附上证明其签字权的认证文件。
所有提交的外文资料应由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文并经公共翻译协会认可,同时还须提交阿驻华使领馆认证。此外,还应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建立通讯地址。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还应刻录成CD一并提交。自12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方可就阿方选择巴西作为此案现阶段市场经济替代国提交评论意见。 (责任编辑:杨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