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市居民水价上调
■王伟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水价“涨声”不断,哈尔滨居民用水价格因拟调整额度大,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哈尔滨市物价局11月拟定的《哈尔滨市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显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40元,上涨0.60元,涨幅为33%。加上每立方米0.80元的污水处理费,水价调整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的水价为每立方米3.20元。
哈尔滨市现行水价为每立方米1.80元。
12月8日,哈尔滨市物价局举行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原定33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32人到场发表看法、阐述观点。期间,与会32名听证人全部发言,31人对本次水价上涨原则同意,其中部分人对涨价额度、方式、时间发表了不同建议,只有1人反对水价上涨。
一个人的质疑
哈市退休职工刘天晓是唯一反对水价上调的参会人员。他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参加听证会之前,他就水价问题调查了65位普通百姓,一说涨价,大家都不赞同,所以他代表的不是自己,只是在反映大家的意见。
在刘天晓提供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他提出了诸多质疑。“供排水集团一直在说成本增加,可是到底增加了多少?增加在哪里?” 刘天晓认为,供排水集团是垄断企业,单方面提出涨价有强买强卖的嫌疑。
他进一步说,哈尔滨市磨盘山供水工程的花费是一次性投入,根据听证方案,平均每年还款利息2.28亿元,为什么没有说明还款期限?再者,以水表安装费为例,早在2001年供水调价的时候,收费标准不统一,有的居民家里用IC卡,有的居民家还按人头收费。当时供排水集团就承诺5年实现一户一表,每户多收8分钱,作为装水表的费用。而8年过去了,一户一表仍然没有实现,现在又要多收钱来装表,成本和管理费用如此不透明,调价没有道理。
另外,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出示的报告也是根据供排水集团提供的数据来计算的,而企业都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很难让百姓相信这个数据。
“如果这个数据不可靠,调价的理由就不够充分。”
刘天晓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消费后应得到相应的消费账单,而这么多年来,哈市居民从来没有见到过详细的水费清单。
31比1与真实民意
记者注意到,参加听证会的32人中有31人原则同意上涨,只有1人坚决反对上涨。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民意?据此,记者12月8日下午至9日在哈尔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
记者:您知道水价要调整吗?
中年妇女一:知道,最近大家不都在议论这事儿嘛!
记者:你赞同水价上涨吗?
中年妇女一:当然不赞同。现在挣点钱多难呀!
采访中,路经此地的一位约三十岁的先生凑过来,旁边水果摊位旁的三位女士也围了过来。
记者:如果水价上调,你们同意吗?
先生:咱老百姓就挣那点钱,啥都涨价,电涨完水涨,你说能同意吗﹖
女士甲:咱老百姓说不同意,没用!
女士乙:可不是,老百姓说不涨就不涨,那是不可能的事。
女士丙:最后还得政府说了算。
(期间,又有一对手里提着菜兜的男女围过来)
记者:原来我们喝的是松花江水,现在喝的是磨盘山水,水质比原来好了,打开水龙头,就能喝上矿泉水,成本比原来高,价格才要上涨,能理解吗?
中年妇女一那我还喝原来的水!
先生:那样的话,涨点也行,涨多了可真受不了,10%以内接受。
拎兜男:“你说水比原来好了就涨价,老百姓能说啥?企业的工资都多长时间没涨了。”
当记者问到水价上涨对生活会否有影响?多数人都不约而同地回答,“影响很大”。
中年妇女二:居家过日子,谁能不用水呀!水钱可是天天花,年年花,不花这钱,日子怎么过呀?
记者:如果上涨百分之三十三,就是每立方米涨六毛钱,能接受吗?
先生:百分之三十三,那可太高了。
拎兜女:太多了!一下子涨这么多,接受不了。
中年妇女一:不是我们接不接受的事,你不接受,政府说涨,你不也得交钱吗?……
采访中,大多数被访者表示知道水价要涨,从自身来讲,不愿意涨价,但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一定要涨的话,也表示愿意尽量理解,但希望上涨额度不要超过10%。
听证会成“涨价会”?
根据听证方案,此次哈市居民供水价格调整的理由是受原材料、煤、电、人工等各种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哈尔滨市新的水源地磨盘山水库建成供水,供水成本大幅增加。
“供水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水源地建设投资大。”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结论,哈尔滨市磨盘山供水成本为每立方米3.75元,其中源水价格成本为每立方米1.93元。这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属于最高的。
据此,《哈尔滨市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提出,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和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哈尔滨市的居民生活供水价格拟上涨0.60元/立方米,涨幅33%;哈尔滨市持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的47967户低保户,将保持现行水价1.30元/立方米不变。
经初步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将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58%。
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周福仁在听证会上分析,哈尔滨现行水价在全国27个大城市位列第6位,而哈尔滨市2008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第17位。水价调整后哈市居民每月的水费占月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排在全国第三位,上海市排在第26位。
周福仁认为,水价调整应首先考虑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供水企业不能忽视居民的实际收入,不应大幅度上调水价。
在哈尔滨市物价局提供给记者的《会议指南》中看到,听证会参加人中,包括14名消费者、5名经营者、4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4名专家学者、6名相关部门的代表。
另据知情人透露,此次听证会与会消费者代表中,下岗职工、退休职工等部分代表身份不符,哈供排集团及所属单位也多有若干存疑现象。
对哈尔滨水价上涨问题,本报记者将进一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