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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在于落实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 02:31  第一财经日报

  围绕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央最近连续出办法,提要求,释放出明显的政策讯号。

  从政府公布的措辞当中,我们可以读出两方面值得注意的信息:其一,中央希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大起大落;其二,政府针对一些地方的高房价走势作正面表态,提出要遏制过快上涨。

  1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强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所发挥的作用,也强调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这意味着,至少在目前,去年以来执行的房地产政策还不会发生根本性、方向性的巨大变动。

  这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也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指出的,在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房地产业担当起保增长的重任。由于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拉动能力,过去一年多来的事实表明,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中国经济走出低谷所发挥的作用是明显的。鉴于当前中国经济从复苏走向稳定增长依旧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和国外环境,依旧对未来的经济发展提出了考验与挑战。从政府的政策选择角度观察,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不会轻易改变。

  然而,与此同时,中央也清楚地看到,一些城市房价超乎寻常地上涨,房产被当作投机品来炒作,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这种严重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高房价下的民生艰难,如若得不到有效遏制,甚至可能酿成社会问题;二是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膨胀,后果堪忧;三是一些热点城市接连出现天价土地,地价过高对于城市的后续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下决心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给出了今年年内的首个正面表态,并提出一个系统性的遏制措施。总的原则,是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同时,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在上周,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已经由2年恢复到5年,明显体现出政策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抑制。在未来一阶段里,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以及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然成为政策发力的重心。

  看起来,这样的楼市调控手段人们并不陌生。或者说,在面对楼市非理性发展之时,从政府政策的角度,也只能以此类综合性的办法,求得对现存问题的缓解与改善。现在的关键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些手段能否真正遏制楼市持续“高烧”的局面?或者说,上述的种种办法,又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仍存在争议。不必怀疑,包括抑制投机、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等举措的实施,会对楼市非理性的“高烧”起到一定的降温作用,而如加强市场监管,包括强化执行土地闲置满2年将无偿收回的举措,将对遏制开发商“囤地”行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大有裨益。

  然而,这不等于说,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提出的系统性政策,在各个层面均能有效发力。我们一直在说,改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政策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但最近本报即有报道,今年前三季度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了45%——如果这样的情势得不到扭转,不能真正增加土地供给和中低价位的房屋,则将使整体调控效用大幅削弱。

  更难解的题目在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一直在强调的要求,但落实难度相当之大。当然,这个问题,与中央和地方关系、现行财税体制等深层次命题结合在一起,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立意虽好,实现却难,确有客观的缘由。不过,正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要求的,针对这一命题,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

  在地方层面,围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的问题,一是动力不足,二是财力不足。在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模式下,动力不足是显而易见的,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必须真正实现职能归位;同时,鉴于许多地方财力不足是个现实问题(有些地方在财力窘迫的情况下,甚至考虑过出售廉租房产权的昏招),故此,为落实楼市调控目标计,包括允许地方有序发债,加大中央的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均是可以考虑的选项。

  总之,楼市要发展,问题要解决。面对错综复杂的中国房地产市场之现状,从政府政策角度,既要系统作为,又要由简入繁,步步为营。理顺土地制度,挤掉一定量的泡沫,切实加大低价房的供应,是中国楼市健康发展的必需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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