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称系自缢摄像头未监控到相关画面
综合都市时报、生活新报报道
昆明市公安局12日22时10分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日7时47分,小南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留置在候问室内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自缢身亡,其曾四次因盗窃罪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发言人姚志宏介绍说,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省、市两级公安领导作出批示,相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检察机关和五华公安分局开展调查。
盗窃游戏机被抓
会上,五华公安分局副局长侯晓冰通报:2009年10月7日凌晨3时许,小南所辖区人民中路旺角商城8号商铺被盗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小南所立为盗窃案,进行侦查。
12月11日,旺角商城8号商铺失主吴永呈及亲属在市体育馆门口,将正在销赃的男子邢鲲人赃俱获,扭送到茭菱派出所。随后邢鲲被移交小南派出所查处。11日中午11时30分,小南所依法对邢鲲留置盘问。审讯中,邢鲲对10月7日凌晨盗窃旺角商城8号商铺掌上游戏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2月12日凌晨4时许,邢鲲被投入派出所候问室;当天清晨,小南所值班民警发现邢鲲在小南所候问室内自缢身亡。经检察机关法医初步勘验,邢鲲系自缢身亡,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先后四次被判刑
据调查,邢鲲,男,29岁,家住昆明市新闻路257号5栋5单元23号。1996年至2008年间,邢鲲因盗窃罪先后4次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1996年7月,邢鲲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998年1月刑满释放;1998年3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1月刑满释放;2000年1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8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
记者问答
“候问室视频监控有死角”
20多分钟的新闻发布会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五华公安分局副局长侯晓冰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记者:邢鲲自缢身亡的工具是什么?
姚志宏:不清楚,现在还在进一步勘验当中。
记者:当时邢鲲是否一个人被关在候问室?
姚志宏:是一个人。
记者:有监控录像吗?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自杀?
侯晓冰:有监控探头,但由于摄像头设在房顶位置,覆盖区域恰巧没有覆盖到邢鲲所在的监室。就是说有盲区。
记者:邢鲲进入派出所的时候身体情况怎么样?
姚志宏:他的身体良好,但是在自缢身亡前有过情绪波动。对此我们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记者:对他存不存在刑讯逼供?
姚志宏: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