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湾新规:无牛肉块的方便面不能叫牛肉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 10:14  中国广播网

  据“中央社”报道,对方便面外包装广告与实际内容“相差很大”问题,台湾地区近日公布新规,不仅图案系供参考字样须放大4倍,而且没有牛肉块就不可称为牛肉面。

  台湾相关部门12月3日邀请包括统一企业、味全食品工业、味丹企业、味王公司及维力食品工业等开会,商议改善之道。

  新出台的规定称,“图案系供调理参考,实际内容参见标示”字体必须放大;过去铅字20号字长、宽都是0.3公分,未来应放大为计算机20号字,长、宽都是0.6公分,计算后约放大4倍,以便让消费者清楚知悉外包装图案仅为广告,仅供调理参考。

  其次,泡面外包装所载明产品名称,应与内容名实相符,例如名为“牛肉面”,就要有牛肉块存在,不能把调味包内跟葱末一般大小的碎肉末称为牛肉块,否则应更名为牛肉“汤”面之类名称;其它鲜虾面、排骨鸡面等同理适用。

  方便面新标识也引发业者讨论,未来其它商品标识,例如其它冷冻或冷藏鲜食产品的内容,实物与汤水比例落差太大时是否也要一并检讨?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