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2月14日讯(记者徐传强 杨永晴)本报昨日开通“二手房热线”以来,咨询电话一直不断。今天有读者问,到底该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就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
何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介绍,8年前,他为儿子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何先生自己的名字。购房两年后儿子结婚,住进了何先生为他购买的新房。如今,何先生想把这套房产转移到儿子名下,但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手续。
就此,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刘英芳律师建议,何先生想把他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给儿子,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其一,通过交易的方式,把房子卖给儿子,具体的价格可以由父子俩商定,但相关的程序要按规定走下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法定的手续,比如登记、过户、交税等。其二,就是直接将房产赠与儿子。此时,父子双方应首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然后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证明父子关系的书面材料,双方携带此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产权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双方一起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完税,完税之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但是,刘英芳也提醒何先生,如果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那今后儿子如果要转手此房产的话,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会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