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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也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 04:06  广州日报

  举例说明

  老王的企业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

  其中,个人缴费100元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

  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税款。

  据新华社电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企业年金计征个税是在缴费环节。通知称,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降低了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实际上也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目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年金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038万人,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6%左右,从建立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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