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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律师陷入重庆扫黑造假门 引发京渝业界巨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 01:57  21世纪经济报道

  吴红缨

  重庆扫黑波云诡谲。

  在12月启动的重庆涉黑案二轮庭审中,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李庄落马。

  12月1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信息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当事人龚刚模检举称,李庄在重庆行使辩护人职责时,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同案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的还有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军。

  李庄的落马,引起代理涉黑案件的北京及重庆律师界高度关注。代理有多起重庆涉黑案件的北京炜衡律师事所务,在14日上午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涉黑辩护中应如何防范风险。

  重庆多家接受采访的律师事务所表示,他们很关注此案进展。龚刚模涉黑团伙一位律师对记者称,他感到压力空前,“‘伪证罪’这个让刑事辩护律师如履薄冰的罪名,又一次显示了它的锋利”。

  造假门涉案者众

  龚刚模团伙涉黑案原定于7日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该团伙上述代理律师透露,他在6日晚9时30分,接到了法院审理中止的通知。

  这位律师说,目前还没有得到该案将于何时开庭的具体消息。

  龚刚模原系重庆市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他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等重罪。

  其中,重庆市公安机关查明,今年6月3日凌晨,龚刚模等人,为争夺“龙头”地位,扩展势力范围,在重庆江北区爱丁堡小区制造枪杀案,引起全城震动。

  龚归案后,李庄、马晓军等人受龚刚模亲属委托为其辩护。

  李庄接受委托后,曾三次与龚刚模会见。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称,在11月24日,李庄在首次会见龚刚模的过程中,向龚宣读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材料,特别是宣读了同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奇杭的交代笔录,同时透露了同案重要嫌疑人的在逃信息,违反了法律程序。

  14日,重庆市政府方面披露,李庄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诱导被告在开庭时以伤情鉴定为由,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迫使法院休庭,以拖延庭审。而李庄先后收受了龚刚模家属245万代理费。

  重庆打黑领导小组组织了公、检、法、司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14日披露的调查结果显示,此案因涉嫌伪证罪被司法机关刑拘、逮捕和缉捕的已近20人。除李庄外,重庆的两名律师也因向龚刚模亲友索取了95万元用于“活动”,成为“造假门”涉案者,其中一名重庆涉案律师——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家友已被警方捕获。

  据前期代理过涉黑案的重庆律师称,律师接见被告人,现场一般有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陪同,有监视器,在这样背景下,还能做假就很惊人了。

  但其中详细的细节,重庆方面没有进一步透露。

  李庄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个人资料显示,执业十余年,担任40余家政府和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了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和减轻处罚。

  北京一位律师表示,李庄出名,是2007年在代理河北少河一起案件中,被沙河市公安局带至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五小时,平时是个“爱较真的人”。

  据重庆司法界人士透露,在重庆期间,李庄曾就会见当事人、阅卷、及被告关押地点等问题,与重庆有关部门发生过争执。

  14日,记者致电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不接受媒体采访。重庆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也表示,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律界深受压力

  李庄案披露以来,多家有涉黑代理业务的重庆律师事务所召开了会议。而未有代理的律所,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我们还不清楚具体细节,但这件事对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应该影响很大。甚至有些辩护律师感到恐慌,压力很大。”重庆一律师事务所主任称。

  据重庆展开涉黑庭审以来,已有几百位重庆本地律师参与了辩护工作。重庆市律协之前统计,截止11月2日,就有200多名律师为140余名涉黑成员提供辩护。

  重庆市司法局对参与涉黑的辩护律师有较严格的规定,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需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泄密。同时,律师的相关资料要上报,并备案。

  据记者了解,有几家影响较大的重庆律师事务所,从涉黑案庭审以来,就公开表示,不接受涉黑代理。

  黎强的辩护人赵长青就是一例,这位75岁的西政教授,此前声誉极佳,因替黎强的涉黑罪做无罪辩护,在网上被指“晚节不保”。另北京知名律师杨矿生,因接受文强案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亦遭受指责。

  北京律师参与到重庆涉黑案件代理,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考虑到本地律师的种种顾忌,而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北京律所。

  李庄事发,也让北京律师界感到压力。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在上午紧急召开了合伙人,及律师会议。该所合伙人杨远航称,我们给各位律师强调,“除了依法辩护,还必须更注意辩护技巧和方法,以防范风险。”

  杨远航称,我们会在法律规定下,做自己应该做的,争取和重庆司法机关多沟通,达成谅解,不做会引起正面冲突的举措。

  重庆和北京多位律师提出的疑问是,如果李庄有违法行为,理当应该接受处罚,但对于接下来的辩护律师们,要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自己代理行为是否合法呢?

  北京一位律师称,律师在开庭前,有义务与被告充分沟通,帮助被告了解到公诉机关指控他的全部事实,因为在庭审质证中,如他对情况不熟悉,就可能导致发表意见不充分,不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位律师表示,如果李庄因透露了案情就违法,那么今后律师对当事人,就案情沟通应到哪一个程度,现在成了未知数。

  重庆一位律师也表示,律师在会见中,一般会告之被告在庭审的一些技巧,比如在法庭询问时,法官会要求你如实陈述事实,律师则会提醒他,“保持沉默也是你的权利”,因为最后是要根据证据,而不是口供来定罪量刑。现在,他觉得过去惯常的操作,也有了风险。

  现在北京、重庆两地律界,除了“涉黑”,“伪证罪”也成了热词。

  这个罪名的主体正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根据刑法第306条规定,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威胁、利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刑法实行多年来,多位律师因此获刑,成为刑事代理最大的风险。

  西南政法大学一位刑法学教授称,李庄是否构伪成证罪,最终还是要看这个证据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

  12月15日,王兴益团伙涉黑案将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显然,辩护律师们的一举一动,将比以往受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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