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钧
当地时间12月8日,由英国《卫报》率先披露出来的丹麦秘密谈判文本,如同一枚炸弹,引爆了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原本就针锋相对的情绪。
在这份据传只在美国、英国、丹麦等发达国家内部秘密流传的协议草案上,已经写好了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所有基本条款,只有具体的实施时间等细节处留白等待确认。很显然,这是一种没有足够耐心来倾听发展中国家声音的表现。
哥本哈根观察家认为,为期12天的哥本哈根谈判,事实上分成了三大力量之间的博弈,一个是以欧盟为主体的欧洲,另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加、澳、日等结成的“伞形联盟”,第三股力量就是以77国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阵营。
然而这样的分类是不科学的,因为无论是所谓的“伞形联盟”还是以欧盟为主体的联盟,他们的差异只是在外,而不在里,两个联盟实质上形成了钳制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左右合力。
首先,两个“联盟”都在推卸“历史责任”,两个“联盟”都怀有心照不宣的隐秘目的,即尽量用气候秩序放慢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步伐,如不能阻止,就用新秩序形成的利益链,降低新兴经济体对其竞争力的削弱度。
其次,两个“联盟”都试图不承认“转移排放”,不承认“生产排放”和“消费排放”之间的联系,故意模糊“奢侈排放”与“生存排放”的区别。在气候全球化的背景下,两个“联盟”都采取了国别化策略,把矛头指向后发展国家。
第三,两个“联盟”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相较于欧洲,美国在污染企业“外包化”、高碳产业“国际化”的程度上低于欧盟国家。欧盟国家已经在《京都议定书》时代就大体实现了这样的转化,美国则因退出《京都议定书》,痛失通过资金援助和技术转移渠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碳产业的机会。所以,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处于经济低迷、失业率高企不下的美国是不可能以领袖国家的身份贸然与欧盟结盟,之所以这样,才形成了形式上的“两个联盟”。
因此,可以说哥本哈根有三股力量,但并不存在三大阵营。哥本哈根的根本冲突是发达国家和富国集团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集团的两大阵营冲突。
既然本质上是两大阵营的冲突,我们就有必要分析一下作为以77国集团为基础的发展中国家阵营的主张,其中印度最有代表性。
印度是会员国为130多个国家的“77国集团”的天然领袖,过去一直倡导不结盟运动,以“非暴力不合作”哲学著称,有其特有的“执拗”性格。外电评论称,有时让印度改变想法的尝试,结果就是被印度改变了想法。印度也在第三世界国家中深受尊敬。在哥本哈根大会上,被指为世界上第四大排放国的印度,以强硬姿态面对发达国家的压力。所以,此轮哥本哈根谈判,印度的力量不可小视。
在哥本哈根大会前夕,印度宣布,以单位GDP碳强度系数为计算点,承诺在2020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0%~25%。初看,印度减排承诺力量不及中国,但考虑到其单位GDP能耗水平约为中国的二分之一,所以印度减排承诺并不逊色于中国。尽管印度拒绝设立排放峰值年份,但并不是说其所承诺的减排目标不可能实现。
首先,低碳经济时代加快了技术更新换代,新技术革命一样影响着印度,印度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也在积极进行中,作为新兴经济体,其受到新技术革命浪潮冲击的可能性大于其他国家。其次,随着印度国力的提升,印度也会更加重视国家形象,充当“坏小子”角色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全球气候改变同样威胁着印度沿海城市安全。
印度认为,尽管印度被指为世界第四大排放国,但其人均排放不及欧洲国家的五分之一,作为后发展国家,国内尚有数千万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经济高速发展依然是生存性需求,而其国家的发展仍然要长期高度依赖于化石能源,尽管其可替代能源的潜力非常大。所以,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减排虽是义务,但排放却是基本权利。
哥本哈根大会召开之前,被世人称为排放“基础四国”的印度、巴西、中国及南非,已经在北京进行立场协商磋商会,他们达成的共同行动方案,已经成为“‘基础四国’+‘77国集团’”的立场基础。
包括“基础四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期待着哥本哈根谈判的成功,一个成功的哥本哈根会议同样符合于发展中国家集团的长期利益。但是,面对“暗箱操作”之嫌、严重忽视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丹麦提案”的冒出,“基础四国”表示,他们也留了一手,如果必要,会亮出自己的“底线”。
最消极:产油国集团
担心石油消费大国的石油需求将会长期呈下降趋势,重创各国石油收益。如果新协定要求削减化石燃料的使用,欧佩克国家和沙特将要求对产油国提供财政援助。
最激进:小岛国集团
地球及人类能够承受的极限是变暖2度,不过对于图瓦卢这样的岛国来说,变暖1.5度引发的海平面上升就足以将整个国家淹没。在相关议题的谈判中,小岛国的声音会博得同情,但是却无法引起政客们的重视,因为这些小岛国的手上没有任何筹码或者分量轻的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