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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工商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15:36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青岛12月4日讯(记者刘成、通讯员李诚 刘青) 山东省胶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扶持广大农民自愿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帮助其规范经营和管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广大农民、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纷纷行动起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特点,积极创造条件登记注册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张。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27家,合作社成员3114人,出资额共计28276万元。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当好“信息员”。该局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入村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让农民了解成立合作社的重大意义,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运作模式等,了解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引导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强信息整合,强化分工互助、智慧共享等多方面的优势,通过互助来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农民设立、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当好“引路员”。该局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设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免收登记费,精简登记注册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照时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免费提供章程及其他申请材料、参考样本,保证了农民在进行设立登记时少走弯路。

  三是保证健康兴农,当好“监督员”。该局主动联系农业部门,实地走访农业合作社,调查了解合作社设立后成员组合、章程落实、资金运作等情况,坚持“发展一个、成熟一个、壮大一个”。积极开展创建、管理合作社方面的辅导、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其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鼓励商标兴农,当好“推动员”。该局深入开展“商标兴农”宣传活动,着力培育涉农行业的商标意识,选取有发展潜力、生产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定点服务、全程服务和回访服务,帮助其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提升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目前,正在帮助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商标注册工作。

  五是反馈农民困难,当好“中介员”。该局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力量薄弱、本地市场需求不足、资金不足等一系列实际困难,积极倡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合作组织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合作,实现企农互助。特别是结合“科所联村,携手百姓”活动的开展,积极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对合作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和支持,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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