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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瞒报行为最高奖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15: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州12月4日消息(记者陈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55分报道,贵州省从12月20日起开始施行新出台的《贵州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新规对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最高奖励5000元。

  12月2日贵州省安监局通过媒体向外公开了新出台的《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实名举报的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依法免交个人所得税。

  《奖励办法》将受举报范围和奖励额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新办法的奖励规定,首先强调举报属实。对于属实的举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500--2000元奖励。对应举报情况,细分规定:对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10人以下瞒报谎报的一般事故进行举报,给予人民币500-1000元奖励;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较大事故进行举报,给予人民币1500-2000元奖励;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进行举报,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另外,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贵州由于特殊的的喀斯特地质情况和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生产过程中,安全矛盾相对突出。交通和煤矿等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国的比例都是较高的。

  今年、特别是近几个月,贵州相继发生了“6.17晴隆矿难”、仁怀市的粮仓垮塌事故、兴仁县的煤矿透水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这些都给贵州重重地敲响了警钟。结合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过的一句话,“贵州不要带血的增长”,可以感受到,这个新规表达了贵州治理安全事故、特别是事故瞒报行为的决心。新规出台后,贵州省安全监管局通过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地址,提请公众参与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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