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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业部称出口商将从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议的关税优惠获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10:21  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商业部外贸厅12月2日消息,泰国出口商将从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议的关税优惠中获得利益。

  泰国商业部外贸厅长卫泽称,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议生效,泰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将能从中享受贸易的优惠。在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议之下,韩国取消或是进口关税,其中,9000项产品进口零关税,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艺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等。除了这些产品,大概有900项商品下降进口关税,余下的5-8%大概100项还没有下调进口关税,因为这些都是高度敏感的商品,如初级农产品,像水稻、香蕉、猪肉和鱼肉等等。

  外贸厅长称,如果泰出口商想获得上述利益就要向外贸厅申请原产地检验,并且需要申请原产地证书( Form AK),目的是要向海关出示相关证书,这些证书( Form AK)从2009年12月16日开始, 出口商可根据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申请原产地证书。泰国将促进泰韩贸易进一步发展。协议中的产地规则将有利于泰国厂商扩大生产,从东盟10国和韩国进口原料进行加工,这有利于泰国商品较容易通过原产地规则。

  至于出口商将可以利用自由贸易协议开辟新市场,出口贸易中介(Trading Company)可根据出口规则,采用背书形式或使用第三国家的发票(Third Party Invoicing)。有意使用自由贸易区FTA优惠条件的出口商可拨打泰国商业部外贸厅热线1385或是登陆http://www.dft.go.th网站咨询,相关细节都可致电外贸利益办公室咨询02547 4771-86转4759传真02547 4816或e – mail : tpdft@mocnet.go.th

  (张蓉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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