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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大蒜”与欧盟达成地理标识互认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09:52  商务部网站

  近日,山东省金乡县与欧盟经过4天的激烈谈判,就金乡大蒜地理标识与欧盟的互认达成共识,这标志着“金乡大蒜”地理标识被欧盟认可。

  金乡大蒜与欧盟达成的地理标识互认协议将进一步提升金乡大蒜的国际知名度,让金乡大蒜多了一面防护盾牌,使得金乡大蒜不但在国内市场受到保护,而且将受到欧盟各国的法律保护,是金乡大蒜进军国际市场的 “绿色护照”。金乡大蒜被欧盟确认为地理标识保护后,将在欧洲乃至全球市场上享有更高的声誉,从而提高销售量,提升产品价格,推动大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还可带动我国其他产品进入欧盟高端市场。

  山东金乡县大蒜种植面积、出口总量、出口合格率和冷藏能力、加工企业数量等方面均居全国之最,开发生产深加工产品在国际市场十分畅销,出口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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