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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恨女友移情别恋持刀行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08:0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严剑漪 黄丹)恋爱不成怀恨在心,刘某竟携带凶器追杀前女友。昨天,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刘某今年23岁,中专毕业后来沪打工。去年,刘某与高小姐坠入爱河,但他很快发现高小姐经常偷偷与一名黄姓男子发暧昧短信,面对质问,高小姐矢口否认。今年6月,两人分手,刘某很快发现高小姐的新男友正是黄先生。想到高小姐此前的种种行为,刘某越想越气,扬言“要让你死在我前面”。

  6月24日晚,刘某带着三把刀和一根铁棍守候在高小姐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现高小姐与黄先生合骑一辆摩托车而来,便一路尾随等待下手时机。

  当黄先生离开、高小姐一人独处时,刘某迅速拿着铁棒赶上去,将她按倒在地,拔出水果刀朝她身上乱捅。闻声而来的黄先生将刘某从高小姐身上推开,随即报警。经救治,高小姐虽挽回了生命,但左肺、左肾等处被刺,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继续犯罪的行为,系犯罪中止,故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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