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克元)为索高利贷,李玉光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一名债务人进行看管并殴打,一名受害人不堪忍受而割腕自杀。昨天,闵行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李玉光有期徒刑6年3个月。
李玉光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3年半。去年12月9日至l2月17日,他为索高利贷,来到闵行区孙女士家中,对孙女士及其儿子实施殴打及语言威胁,并派人看管孙女士。孙女士不堪忍受,割腕自杀,李玉光才放她母子二人到医院治疗。
李玉光为向徐先生索取6万元高利贷,在去年9月5日至l0月5日整整一个月里,指使他人上门看管徐先生夫妇,还采用拳打脚踢、言语威胁等手段逼其还债,后在他人签了保证书后,才解除了对徐先生夫妇看押。
今年1月6日,李玉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