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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双方一同送锦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08:0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鸿光)法院执行完毕后,权益得到维护的申请执行人往往会给法院送锦旗,执行双方同时送锦旗的情况却很少见。昨天,一对曾为了拆不拆天井玻璃顶棚而成为冤家的邻居,作为申请执行和被执行双方,同时给静安区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

  许亮和吴敏是楼上楼下邻居。许亮为防止楼上邻居乱抛垃圾和衣物滴水,在天井内搭建了玻璃顶棚。楼上的吴敏对此不满,认为许亮趁自己在国外探亲时擅自搭棚,给他家晒衣服带来不便。2007年4月,吴敏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许亮拆除玻璃顶棚,获得法院支持。去年9月,执行法官顺利拆除许亮的玻璃顶棚。不久后,许亮移民海外,走前将这套房屋出租。想不到,不知情的租客又在天井里搭起玻璃棚。吴敏得知后专程回国交涉,房客自觉理亏,不久便不告而别。

  吴敏向法院提出“再执行”要求。为了找到人在海外的房东许亮,执行法官查询其银行账户,还试图联络他的亲友,但都没能找到他。法官就在他的房屋门口张贴了公告,许亮的一名朋友看到了公告,随即转告了许亮。

  今年11月26日,许亮特意赶回上海,到静安区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谢,双方经过协商,终于就解决搭建问题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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