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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区“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08:0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心和)继今年8月以后,从本月1日起,上海再次下放外资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市商务委已将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六个专项规定的外资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黄浦区等本市16个区。

  市商务委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此举表明上海将充分调动区县吸收外资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投资便利化,以积极推动更多外资项目落户申城,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

  据悉,今年8月1日起本市下放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外资项目审批管理权,但并不包括六个专项规定的外资项目审批管理,而这次有了突破。这次被突破的六个专项规定涉及的内容是:不涉及钢铁、贵金属等23种重要商品、不涉及无店铺销售和商业特许经营、单个零售店铺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外资零售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并购交易额1亿美元以下、不涉及境内同一控制人返程投资和跨境换股、不涉及重点行业或存在影响国家安全或导致拥有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实际控制权转移的鼓励类、允许类外资并购项目;外资经营性租赁业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不涉及融资性租赁和汽车租赁);外资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外资人才中介公司的设立和变更;外资会议展览公司(不涉及场馆建设)的设立和变更。

  今年1月份,市商务委正式开通“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外资项目审批管理效率。目前,黄浦等本市16个区的外资网上办事子系统已建成开通并与“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联网,为下放外资项目审批管理权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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