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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加大“打非”力度 第七批35家“黑机构”上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 02:55  第一财经日报

  黄婷

  “明天上午抢进002164东力传动,机构高度控盘,主升浪刚开始,机构明天将拉升该股冲涨停!明天现价进场,不要踏空!”随着市场好转,近期不少投资者又开始频频收到某些网站和投资公司发来的荐股短信。

  “给他们回电话过去,就要你打钱加入他们会员。”广州投资者小周对CBN记者说。

  “黑机构”猖狂,监管部门也出了“狠招”。

  今日,广东证监局根据投资者投诉举报的情况,公布了辖区第七批35家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截至目前,该局合计公布了287家经有关部门查处、取缔的非法证券经营机构、非法证券网站和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

  今年以来,广东证监局重拳出击,对非法证券活动进行了持续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广州、东莞等地公安部门今年以来共立非法证券案件近50宗,已破案21宗,抓捕犯罪嫌疑人80多人,涉案金额超过4000万元。其中,对5家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分别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侦办。

  广东证监局在公布第七批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机构名单的同时,再次警告有关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违法经营证券业务。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关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广东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应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广东证券局指出,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接受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的荐股或委托理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发现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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