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同款、同批次农夫山泉、统一企业“问题饮料”样品的检验,竟然得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海口市有关部门已承认“检验程序失误”,却对责任问题推三阻四,声称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后再表态”,甚至阻拦记者采访。
根据法律规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初检结果无关紧要。出了差错,即便是“程序失误”,也应该拿出一个公众能够看清楚、想明白的说法。
虽然“问题饮料”检验有了最终结果,可涉事企业与消费者对“相互打架”的检验报告仍然“一头雾水”,破解这个谜团需要涉事部门积极行动。
错误的事实摆在眼前,不是一个简单的“程序失误”说法可以交账的。相关单位不应该拖延,而是应该拿出承担责任的勇气。(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