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非足球世界杯外围赛欧洲区的最后一轮附加赛中,爱尔兰队与法国队相遇。这是一场关键的比赛,事关哪支球队能进入世界杯。从比赛的过程看,相比老态毕显的法国队,爱尔兰人踢的更积极,更有激情。
可惜,过程虽好结果不妙。当加时赛进行到第104分钟时,法国队著名球星亨利利用一次前场任意球,在爱尔兰队禁区内左侧底线附近用手停下皮球,随后顺势传给队友,后者破门得分。凭借此球,法国队以总比分2:1出线,爱尔兰队则无缘南非世界杯。
该场比赛后,愤怒的爱尔兰人提出重赛申诉,但被国际足联驳回,比赛结果已成定局。事后,这一事件几乎演变成了一场外交纷争,法爱两国首脑分别发表了维护本国球队的言论。就连法国第一夫人布吕妮也被牵扯其中,当有记者追问如何评论亨利的“上帝之手”时,布美女回答“没看比赛,无法评论”,结果被人讥讽为“缺少诚意”、“不负责任”。
自从当年马拉多纳在与英国队的比赛中用手“碰”进一粒入球,并诡称那是“上帝之手”之后,“上帝之手”已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专门指那种运动员在比赛中利用裁判员的疏漏,以犯规方式在比赛中获取利益的行为。事实上,在激烈的足球比赛中,裁判员不可能洞察一切,疏漏在所难免。因此,所谓的“上帝之手”的出现也就成为足球比赛的一部分。
问题在于,当“上帝之手”出现后,有关当事人特别是直接当事人如何处理?单从足球比赛的规则来说,比赛结果无法更改,吃亏的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占了便宜的可以偷着乐。比如法爱那场比赛,尽管亨利事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道了歉,可是那帮爱尔兰小伙子却去不了世界杯,几年的辛苦算是白忙。而亨利本人,虽然赢得一场比赛,却从此失去球星的光环,失去球迷对他的喜爱和尊重。就如同马拉多纳在事隔多年后向球迷们表示道歉,而英格兰人永远不会原谅他,永远将他视为一个骗子一样,亨利在其今后的足球生涯乃至在其全部生命中,或许会为那一次“上帝之手”不断地感到愧疚。
然而,假如亨利在手球犯规、队友进球后主动示意,当场承认这个进球应该判为无效,结果会怎样呢?我想,如果发生了那样的事情,裁判、爱尔兰人,绝大多数的观众都会报以热烈的掌声,欧足联以及国际足联甚至会给他评个“道德风尚奖”。但如果法国队因亨利的坦诚输掉比赛,他的一些队友,还有一些法国球迷,可能会认为他是在作秀,是为了个人名声不顾牺牲国家利益的叛徒。面对来自同胞的责难,亨利恐怕也很难在家乡父老面前立足。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萨科奇总统虽然向爱尔兰人送去“安慰”,却坚决不同意重赛一场。我们同样会理解布吕妮夫人为什么不肯出口批评亨利。原来,做人与做事可以有至少两个尺度,“爱国”时可以不讲诚信。原来,在一向喜欢高谈“欧洲文明”、推崇所谓“普世原则”的法国人心目中,足球比赛中出现“上帝之手”也算不了什么。
可是,如果“上帝之手”算不了什么,那么,上帝呢?(4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