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把握哥本哈根时机,达成公平、公正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
章轲
24名中国学者昨日在北京集体表示,希望即将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能达成公平、公正且有法律效力的全球气候协议。
昨日下午,这些学者联名签署了《中国学者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并将于近日递交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以及参与谈判的有关代表团。
学者们来自国内知名的经济、政策、科学研究机构以及非营利组织,包括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鲍云樵、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教授姚愉芳、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等。
“在非政府组织(NGO)中,支持在哥本哈根形成有力而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的呼声非常高。但是这份《倡议书》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来自于中国工作在气候问题领域第一线的专家。”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说。
学者们在《倡议书》中呼吁,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齐心协力,把握即将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时机,达成公平、公正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并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鲍云樵对CBN记者表示:“我们呼吁发达国家应以身作则,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的支持。我们同时认为发展中国家应积极采取措施走低碳发展道路。”
《倡议书》指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应在2020年之前达到峰值,同时在2020年前实现森林正增长。最终全球温室气体排放2050年之前实现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减少80%。
《倡议书》还建议,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应承诺在2020年之前实现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40%的绝对减排;推出零碳排放计划,以在2050年实现净排放为零的目标(或实现排放负增长)。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必须为发展中国家的适应和减缓提供足够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
《倡议书》同时提出,主要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不包括最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也应当在取得来自发达国家的充足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保证的前提下,到2020年在基准情景路径的排放量基础上有相当显著的减排(包括减少毁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在拟定低碳行动规划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本国的国家减缓行动。
就有关《倡议书》中提及的技术转让问题,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邹骥昨日在“气候变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研修班”上表示,目前约60种核心减排技术中,中国有40种需要从国外引进。
不过,气候问题专家杜辉贤(Frederick Dubee)对此表示,发展中国家不应纠结于技术转让,“日常的节能减排和创新或许更重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