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公立医院改革一大败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 10:22  中投顾问

  文/中投顾问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表示要鼓励地方结合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而对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来进行补偿,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增设“药事服务费”对于公立医院改革来说是一大败笔。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意见》中指出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我国要改革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在公立医院要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对于因为“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医院收入,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措施来进行补偿。

  郭凡礼指出,对于整个新医改而言,公立医院改革可以说是其中最复杂的部分,一方面,“以药养医”的体制形成已久,并不是一个政策就可以废除,另一方面,公立医院的改革牵涉到太多部门的利益,如果说此次《意见》中“降低药费”的政策能贯彻到位,但是增设“药事服务费”岂不是和“降低药费”相互抵消。

  郭凡礼同时指出,另一方面,“药事服务费”并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医院方面为了弥补放弃“以药养医”失去的损失,很有可能会借助收取“药事服务费”收取更多的费用,而且《意见》中“其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也叫“药事服务费”,由于技术价值很难用具体化,那么“药事服务费”也很难收取的合情合理。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虽然在大的方向上道路正确,然而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特别是对于增设“药事服务费”,如果处理不当那么很可能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败笔。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