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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就“伪证案”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 04:08  广州日报

  本报讯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庭伪证案,24日传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子女陈幸妤、陈致中、女婿赵建铭。4人维持认罪,但指出原审判决过重,请求二审减刑。

  审判长蔡新毅表示,合议庭也要求被告4人提出希望的刑度,全案择期再开庭。

  检方2006年间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私人消费发票核销机要费,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指示证述。

  检方依伪证等罪将4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9月1日判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3人均6个月有期徒刑,依教唆伪证判吴淑珍1年有期徒刑。(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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