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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一乘客“发难”导致航班延误4小时国内航企应急机制有待健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 02:29  北京商报

  

海航一乘客“发难”导致航班延误4小时国内航企应急机制有待健全
乘客被请下飞机,等待航空公司安排。图片由雷女士提供

  商报讯(记者 韩哲)面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机制已经成为国内一些航空公司的短板。读者雷女士向本报反映,昨日其乘坐的一架从广州飞往北京的海航HU7804航班,因为一名乘客怀疑飞机不安全而导致飞机延误将近4个小时。

  雷女士告诉记者,原定8点30分起飞的航班9点钟左右时才上滑行跑道准备起飞,但此时一名男性乘客却突然“发难”,称行李架存在异响,怀疑飞机不安全。一个多小时后,全体乘客被请下了飞机,工作人员不得不对飞机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最终,滞留了近4个小时的乘客才最终于12点返回飞机。

  雷女士表示,飞机上的工作人员只是当场记下了这名乘客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就让他下飞机了,包括她在内的很多乘客对此都很不解:“人说走就走了,把别的乘客全给耽误了。”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航空公司出于安全考虑进行排查可以理解,但航空公司对类似这样的突发状况的应对机制和可循的解决方案方面还存在缺失。如果经常遇到这种状况,对整个航空业态可能都将造成损害。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主任张起淮表示,航空公司出于航空安全的考虑而花费大量时间去检查飞机,是合情、合法的,但应急机制以及服务保障观念还有待健全。在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完全可以有多种方案来应对,或者马上改签,或者紧急调来其他运力以尽快将乘客输送出去。但是航空公司显然不愿失去经济利益,仍想拉着这些乘客赚钱。这样,航空公司对其他乘客就构成了违约。

  张起淮同时认为,对这个执意下机的乘客应该也有相应的处理。“如果这个乘客存在散播恐怖信息,是要构成犯罪的,而如果只是因其自身心理作用而执意下机,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飞机不能随意上下。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原因就损及其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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