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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死刑名存实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 08:15  中国广播网

  俄罗斯宪法法院19日宣布,延长死刑暂缓执行期直至俄联邦会议批准废除死刑。这意味着死刑在俄罗斯已名存实亡。

  继续“死缓”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认可,在2010年后不再使用死刑,”位于圣彼得堡的宪法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说。

  俄罗斯1996年加入欧洲委员会后宣布对死刑暂缓执行并承诺彻底废除死刑。根据规定,当俄罗斯所有地区采用陪审团审判方式时,死刑暂缓执行期结束。而北高加索地区2010年1月将成为俄最后一个采用陪审团审判的地区。

  宪法法院院长瓦列里·佐尔金19日宣布,在俄联邦会议批准废除死刑前,死刑暂缓执行期一直有效。“这是最终决定,不可上诉,”佐尔金说。

  宪法法院这一决定打消了人们对2010年后死刑“回归”的忧虑。法院声明说:“在俄罗斯联邦全部领土上引入陪审员制度不会为应用死刑创造可能性。”

  尽管废除死刑尚未在形式上获批,但实际上俄罗斯已无人再遭极刑。法院女发言人安娜·玛丽舍娃直言,“宪法法院的决定意味着废除死刑”。

  “符合趋势”

  佐尔金说,废除死刑是不可逆转的进程,这符合俄罗斯国际承诺和全球趋势。

  俄罗斯一个名为“莫斯科赫尔辛基组织”的亲西方团体欢迎宪法法院决定。这一团体负责人柳德米拉·阿列克谢耶娃说:“所有欧洲国家都废除死刑,俄罗斯如果保留死刑,会违背我们的国际义务和21世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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